媒体:原创 作者:开县林业种苗站
专业号:开县林业种苗站
2012/10/17 9:01:33
近年来,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纵深推进,社会各阶层投资林木种苗产业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申报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由于部分个人或企业的申报材料格式不规范,给我们审查材料和材料归档带来很大不便,为加强两证管理,提高两证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林木种苗数据库建设实际,我县对两证办理申报材料进行了规范:
一是为方便在地形图上查找和林木种苗数据库数据的录入,将苗圃位置图、苗圃示意图、苗圃基本情况调查表一同纳入申报材料;
二是许可证申请表一律采用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苗木专用表格;
三是许可证换办申请采用延续《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和延续《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四是申报材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
五是严格按照封面、目录、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土地租用合同、资金证明材料、植物检疫登记证和技术员证及检验员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苗圃位置图、现场调绘的苗圃示意图、苗圃基本情况调查表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是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做为电子档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