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按照“南护水源、中兴绿洲、北拒风沙”的国土绿化布局,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科学安排,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2024年“三北”造林、退化林修复、防沙治沙、经济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种苗供应,深入林木种苗生产一线,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造林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盯紧源头治理,守牢安全底线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度落实,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违法行为,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林木种苗生产一线,紧盯调入苗木的检验检疫,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防有害生物传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子种苗的调入和销售,为全市造林绿化把好种苗安全关。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种苗质量
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管理,严格实施全过程种苗质量监管。在作业设计及招标采购时,对林木种苗的产地、品种、数量、规格(种苗的地径、胸径、主侧根长度、无病虫)等情况做明确规定,采购单位对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及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认真督查抓好落实。至目前,各绿化工程调入苗木检疫证、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使用率达到100%,种苗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达到了高质量造林的预期目的。
三、树牢良种意识,积极推广良种
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在重点项目造林绿化设计中,严格落实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林木良种使用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胡杨、沙枣、柽柳、梭梭、新疆杨等优良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并按照国家主要林木种苗质量分级标准在出圃前、出圃后、栽植地等各个环节对林木种苗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种苗质量达标。全市经济林良种使用率由去年的96%提升到98%以上,生态林良种使用率由去年的71%提升到73%以上,良种使用率呈现逐年上升的好势头。
四、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生产管理
指导督促全市230多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疫、标签、档案等法规制度,对调出苗木植物检疫证书、苗木检验证书、苗木标签随车携带,有效落实了“两证一签”制度。在每年春、秋季对种苗进行产地检疫和苗木质量抽查,产地检疫率达到100%,通过抽查检查,督促苗木公司及合作社加强林木种苗的土、肥、水、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管理,不断提升苗圃的苗木质量和生产经营水平,全面满足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对优质林木种苗的需求,为全市科学绿化造林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