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关于举办“最美湿地”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配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的召开,充分展现我国湿地保护建设成就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举办“最美湿地”主题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最美湿地
二、主办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0日起—9月30日止
四、征集内容
本次大赛以“最美湿地”为主题,聚焦国际重要湿地、国际湿地城市、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效,全面展示湿地中优美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富有特色的人文景观等。
五、具体要求
(一)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保持原貌,单幅、组照均可。参赛者须填写每个参赛作品的《作品登记表》,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与作品说明。
(二)参赛摄影作品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作品格式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尺寸不低于1200*1800像素(或大小在5MB以上)。
(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仅允许对摄影作品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进行适当调整,禁止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并保留EXIF原始信息。
六、评审程序
为保证摄影作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大赛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委会,经过初评和复评确定获奖作品。
七、版权界定
(一)原创界定。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的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二)所有权界定。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须自行备份原始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不再另行付酬,但保留作者署名权。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4类奖项和优秀组织奖。
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银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铜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组织奖若干,奖励组织得力,作品整体水平较高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颁发获奖证书。
九、成果应用
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媒体、网站等平台宣传发布。
十、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和《摄影作品登记表》电子版,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为文件夹名称,发送指定邮箱。《摄影作品登记表》纸质版,经摄影作者签字后邮寄主办方。
(一)联系人:杨 希
电 话:010-84238925 18810199979
(二)邮箱:wenhuachu84238929@163.com
(三)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