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新闻动态 > 执法通报 > 正文

铜鼓查处一起无证经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青钱柳种子案件

媒体:原创  作者:江西种苗
专业号:江西种苗 2013/11/29 19:08:14

11月12日,接群众举报,铜鼓县大段镇兰某某销售劣质青钱柳种子给奉新县王某某,铜鼓县种苗站与大段林业工作站立即就此案进行查处。
据查,11月10日,大段镇东风村兰某某将其非法收购的青钱柳种子105斤,以每斤160元的价格销售给奉新县王某某,此种子属劣质种子。同时,查到兰某某还非法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种子60余斤准备出售。当事人兰某某未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也未办理任何调运手续,属非法经营林木种子。
为打击非法经营林木种子行为,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铜鼓县林木种子执法机构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此案作出处理:一、责令兰某某赔偿受害人损失,由兰某某退还种子款16800元给王某某。二、没收违法收购的青钱柳种子105斤,没收违法收购的红豆杉种子60斤。三、对当事人兰某某处罚款8千元处理。
 

阅读 214
推荐
专业会员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林草种苗APP

请扫一扫或长按

主办单位:关注森林网

京ICP备05067984号-48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