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种苗工作质量提升年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敦煌市着眼全市林草种苗工作特点,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紧盯造林种草项目良种使用、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林草种苗繁育技术服务、林木种苗档案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工作标准,采取五项措施,迅速掀起林草种苗工作质量提升年行动热潮。
一是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种苗生产使用良好氛围。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世界荒漠化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节点,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森林法》《种子法》《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条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微信群、钉钉群、QQ群、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以及各类技术培训和服务场合,对林木种苗管理技术、林草种苗法律法规、种苗基本常识以及苗木质量分级标准等内容进行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进一步形成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种苗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机制,扎实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和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林技中心、市草原站组成技术保障组,编制完成了《敦煌市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实施方案》并获酒泉市林草局批复,按照方案批复,目前已利用“甘肃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管理系统”绘制样线284条413.03千米,并通过省种苗站审查。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结合实地踏查等方式完成样线调查241条(360.6公里),样方调查2892个(含典型林分标准地3个、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样方16个),查清全市林草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保护、利用现状。
三是强化种苗质量检验,保障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苗木质量。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苗木标签、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大力推广“三证一签”制度(良种证、苗木标签、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确保全市重点造林绿化工程“两证一签”使用率100%。在春季植树造林前对林木生产经营单位的可以出圃的苗木进行全面产地检疫,对全市造林绿化工程中使用的苗木严格按照苗木质量分级标准进行抽检,禁止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截止目前抽检全市重点造林工程苗木18批次,林木抽检合格率97.4%,生态林良种使用率71.75%,商品林良种使用率96.6%。
四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促进苗木生产经营规范化。对申请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单位,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审批程序报批、建档,截止目前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9家,并及时上网录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对办理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单位开展林木种苗档案管理专项督查检查指导1次,敦促其严格执行落实林木种苗生产合格证、林木种苗检验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建档率达100%。抽检2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国家林木种苗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有序化、规范化。
五是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促进苗木繁育产业健康发展。围绕林木种苗繁育技术、林木种苗病虫害防治技术、先进育苗技术、苗圃管理技术、植物调运检疫常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指南、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及规范等内容,组织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育苗大户等开展集中技术培训2场次以上,实地指导林木种苗繁育技术120余次,进一步提高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综合素质,为全市林木种苗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至少1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到其他育苗单位进行交流学习,促进育苗单位间的交流互鉴,形成学典型、找差距、促发展的良好生产经营氛围。通过对全市引进的林木新品种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年度引种台账,在丰富全市林木种苗品种多样性的同时,为今后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更多的苗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