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宣传新《种子法》,按省厅要求,近日,葫芦岛市林业局制定学习贯彻《种子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了学习贯彻新《种子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种苗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种苗站和林业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全面工作。
方案多管齐下,全面开展新《种子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利用公共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由市林业局将印发种子法宣传手册200份,种子法宣传车2台,宣传标语条幅6条,宣传一天;对各县市区以及苗圃负责人进行《种子法》培训,请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宣传新《种子法》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在编印资料、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车、标语、专栏、法规咨询、专题宣讲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发放《国家林业局种子法解读手册》、发放宣传图册。二是组织大型丰富宣传形式。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大力宣传新《种子法》和林业方针政策,做好种子法宣传画的发放、张贴工作,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种子法》在本市林农中的普及率。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了解新《种子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求个县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新《种子法》,对各县区的学习贯彻新《种子法》情况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导。三是贴近基层群众扩大宣传范围。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送法律下乡到户,要充分利用报纸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宣传《种子法》新规定、新要求,让每一位与林木种苗行业有关的人员都了解《种子法》。要结合宣传新修订《种子法》,宣传好的典型,曝光违法案件,共创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标准。
此外,方案还制定了《种子法》实施保障机制,以推进《种子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