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湖北省宜都市林业局 王小明
(2014年10月)
以林业生态建设为契机,促进林业事业改革与发展, 对于加强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实现市七届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宜都的目标至关重要。根据市委统战部的安排与部署,今年7至9月,调研组就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一)造林绿化与资源管护情况。一是全面完成了造林绿化目标预期。2013年,全市完成造林任务1.94万亩,其中项目造林0.45万亩,社会造林1.49万亩;实施封山育林项目4.24万亩,其中石漠化治理2.74万亩, 天然林资源保护1.5万亩;实施森林抚育4万亩。上述各项均完成计划的100﹪。二是有效开展了造林绿化示范创建。2012至2013年,全市3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绿化美化行动,重点创建市级森林乡镇3个,绿色示范乡村20个。全市累计完成投资5398.6万元。三是积极推行网格化森林资源管护。开展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实现基层自治、乡邻互管。近两年来,全市查处各类林政案件446起(行政案件421起、刑事案件25起),清理除治马尾松病(枯)死树26683株,除治面积29038亩。修订完善《宜都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森林扑火队伍13支578人,村级应急扑火分队101支1030人。设置森林防火器材物资库113个(市级2个、乡镇10个、村级101个),配备各类防火器材物资 11830台套。
此外,市林业部门还持续不断地开展了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近五年来,重新挂牌登记重点保护古树名木101株,依法没收并放生省级保护动物500余只、蛇类2000余条,人工救护国家二级野生动物黑熊1只。
(二)湿地公园建设情况。天龙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于2011年3月25日获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建设周期为5年,总规划面积1239.5公顷(18592.5亩),总投资6024.1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招商引资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包括湿地保护、湿地修复等8项内容。截止目前,建设任务已全面展开。一是编制总体规划,落实前期建设资金。编制出台了《湖北天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争取全国湿地保护“十二五”实施规划中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和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二是分步实施建设任务,夯实项目建设基础。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确界立碑的前期调查以及园区资源保护巡查和水体水质、气象、森林病虫害、森林防火、野生动物等多方面监测工作。在合理利用区栽植乡土园林绿化苗木900亩,在恢复重建区栽植水生植物300亩。利用新闻媒介对湿地公园进行全方位宣传, 编撰策划湿地公园生态文化, 挖掘湿地公园历史文化内涵。三是多方引进民营资本,助推项目建设后续发展。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今年上半年,市林业部门分别引进中雅科技集团和陕西商会等知名企业来湿地公园考察,洽谈湿地公园生态旅游投资相关事宜。
(三)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情况。近几年来,本市花卉苗木产业从种植规模、品种开发及生产经营方式等方面得到了迅速发展。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初步形成。全市现有花卉苗木生产经营总面积12000亩,其中规模生产经营面积10700亩,零星分散种植面积1300亩。生产经营面积千亩以上1家,百亩以上达28家。鲜花、盆花专业生产经营15家(生产基地面积280亩)。草花及花坛花生产经营2家(生产面积 20000平方米)。产业基地集中分布于姚家店、五眼泉、聂家河、枝城、松木坪等乡镇,其它各地均有少量分布。本市花卉苗木行业从业人员达30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0多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2900多人。截止2013年,全市花卉苗木年总产值达到3.5亿元。二是生产经营品种逐年增多。花卉苗木生产经营品种达110多个,主要以园林景观植物、观赏性花卉为主,兼有部分经济林苗木和用材林苗木。三是生产经营方式灵活多样。目前,全市花卉苗木生产经营方式有三种:即公司股份制生产经营,按公司体制运行;苗木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经营及个体家庭生产经营。此外,全市成立了花卉苗木盆景协会,在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信息沟通、品种开发、技术支撑、市场预测等方面发挥了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的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湿地公园污染趋重,湿地保护与修复不力。区域资源开发与流域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首先,由于沿江工业的发展和工程项目建设活动骤增,局部地区山体植被遭受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导致清江水体局部受到污染。其次,农村面源污染也是水体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农户将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河流,对水质构成一定程度威胁。第三,清江流域网箱养殖水体污染严重,致使水体呈现富营养化的趋势,园区流域水质逐年递减。据调查,目前整个清江库区经许可办证养殖的网箱养殖户244家,据水产部门估计无证养殖的有100多家,网箱13000多个,覆盖清江水域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内网箱养殖户约100家左右,网箱约4600个。
(二)区域协调机制不畅,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效果欠佳。湿地公园项目区内业已初建的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和民营老板投资建设的非物质文化博览园(以下简称非博园)因多种原因目前没有发挥效益,建筑房屋墙体斑驳,门窗毁损,杂草丛生,无人管理,已成“半拉子工程”。而根据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非博园和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均属于湿地公园宣教展示区建设范围,现实情况与湿地公园的建设极不相符,与规划要求相距甚远。与此同时,湿地公园项目管理与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能够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匮乏,保障性经费财政投入不足;有关的保护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缺乏。目前,湿地公园管理处仅暂时租用守敬书院4间房屋用于办公,没有正式办公场所,科学研究、恢复保育、湿地监测等必要的基础工作开展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目前园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的需要。
(三)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资源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奇缺。全市花卉苗木企业在育苗技术、新品种开发以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等方面的人才始终处于稀缺状态。在园林植物艺术造型方面相比于江苏、湖南等地专业技术人员更少。如宜都三川绿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每年直接从事苗木生产的人员有 120多人,而具有花卉苗木实用技术及工程管理的人员仅3人,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就全市而言,直接从事林业、园林园艺管理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分布在不同行业,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不相匹配,技术性人才没有集中、有效的使用,最近几年也很少招录引进这方面的技术人才,与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不相适应。二是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花卉苗木培育周期较长,投资逐年增加,大部分苗木业主都面临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除绿化色块苗外,从建苗木基地到培育出优良的花卉苗木至少需要3到5年的时间,而且苗木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后续生产管理资金一旦不能跟进,容易造成业主直接贱卖苗木,而相应的苗木物流、休闲观光等相关产业便会受到冲击,再想发展起来又要花费一个生产周期,这对整个产业的持续发展是一种致命性的打击。此外,从新品种开发到推广应用的科研经费也严重不足。培育出一个观赏性强的花卉苗木新品种需要一大笔科研费用,而一般的中小型苗木企业无法承担。三是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不健全。2002年机构改革后,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改为市林业局下属企业单位,目前与林业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在岗人员仅2人,工作经费也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属于自收自支单位,难以正常行使种苗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湿地保护与修复措施。一是加强清江沿岸项目建设的管理。保护山体植被,克服水土流失,避免湿地区域水体遭受污染。二是强化清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沿岸农村生活污水、禽畜养殖废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的处理,消除对湿地区域水质污染的威胁。三是重点移除清江流域养殖网箱。从长远角度考虑,宜都境内水域甚至是整个清江流域内的网箱必须全部拆除,建议组建工作专班,争取省、宜昌对清江流域的网箱进行综合整治协调,全面取消网箱养殖,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予以补偿。鉴于国家林业局对湿地公园验收中拆除网箱的要求,可以考虑分步实施,即先行拆除石场坡渡口至高坝洲电站段的网箱,待湿地公园验收后再拆除石场坡渡口至郑家老屋段的网箱。
(二)健全区域协调机制,实现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限期回收非博园,加大修复基础设施的力度。建议市政府成立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非博园处置工作专班,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确立责任主体。同时,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宣教中心的建设方案对原有的智慧广场、智慧迷宫、名人一条街、天文台等设施进行修复,为下一步湿地公园生态旅游开发打好物质基础。在项目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湿地公园项目管理与保障体系的建设。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二是建立和完善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监管措施;三是强化项目基础性工作,加大项目科学研究、恢复保育、湿地监测建设力度。此外,还要进一步改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办公环境和条件,落实管理职责。
(三)合理配置产业资源,增强花木产业发展后劲。一是强化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支撑。进一步完善支持苗木产业发展的信贷优惠政策,如花卉苗木产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展奖励政策与林木良种补贴制度等。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破解苗木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为苗木企业扩大规模,滚动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苗木企业的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和倾斜。在本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上,优先考虑使用本地培育的花卉苗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苗木企业的成长壮大。加大花卉苗木产业科研与推广资金的投入力度,引领企业抢占技术前沿,掌握先进引种育苗技术。全力支持花木协会建立上下一体的信息网络体系,更好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做到苗木生产与市场营销的有机结合。二是加强花木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制订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考察、储备工作。出台本土技术人才的提升使用政策,在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工作环境等方面给予其他行业技术人才相同的待遇和地位,提高行业技术人才的社会认知度。三是健全花木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建议根据国办发【2012】58号及鄂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单位管理,定编定员,把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苗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执法权限。强化林木种苗管理职能,建设标准化的县市级种苗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