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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要求各地限期整改林木种苗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

媒体:原创  作者: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专业号: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2019/8/30 15:28:02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着力推进福建省种苗行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林业局针对2019年种苗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专门向各设区市(含平潭)林业主管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并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按时按质抓好整改。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存在的质量调查工作不扎实、监管指导不力、种苗质量不达标,以及生产经营许可、档案、标签、质量自检和检疫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按时上报整改结果。同时要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要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联合执法,对制售假劣种苗、无证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不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和不使用标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以起到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依法治种氛围。三要全面加强监管指导。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种苗质量管理和执法水平。要对种苗质量实行全程监管,特别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导市场主体严格执行许可、档案、标签、自检、检疫等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规范从业。四要强化使用环节管理。要着力加强苗木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特别是工程造林项目的造林作业设计对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遗传品质、质量要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引导使用单位购买“三证一签”齐全的良种壮苗,严禁无证、无签和质量不合格的苗木上山造林,确保造林苗木质量和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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