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中条分局 作者:中条分局
专业号:山西种苗
2017/1/19 11:40:25
中条山分局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摸准案件多发、易发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进入12月份以来,连续查破两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
近日,下午陕西镇安县人张某和金某某驾驶陕AQ778H福田皮卡车携带电子捕猎器(含逆变器、电瓶、铁丝、绝缘棒等)到沁水县固县乡南河底村唐沟岭林地内,当日下午在林地内架设铁丝网,当晚将铁丝网接通电源后,采用电击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当晚22时许被我局固县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近日,中条山分局台头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阳城县蟒河镇上白桑村与西蟒公路交叉处时,发现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带车厢)停放在路边,从车箱右前方引出两根电线架于插在地上的木棍上,巡逻民警遂上前进行查看。有一老年男子正在三轮车车厢内休息,车厢里面放着逆变器和电瓶,连接着外面的铁丝网,民警责令当事人孙某拆除电网,当事人称自己是山西省阳城县白桑乡人,天黑前架设好铁丝网,天黑后将铁丝网接通电源,采用电击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张某、金某某、孙某三人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三人已被中条山分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