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苗圃规划和设施、技术管理、生产作业质量、苗木产量和质量、经济管理、检查验收等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建设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西南西北国有林区。国营苗圃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000—8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GB 6001—-85 育苗技术规程
GB 7908—87 林木种子
3 总则
4 苗圃规划和设施
4.1 苗圃规划
4.1.1 苗圃规模
4.1.2 土地利用
4.1.3 休闲轮作
4.1.4 苗圃区划
4.1.4.1 苗圃生产区
4.1.4.2 苗圃辅助用地
4.2 苗圃设施
4.2.1 防护林和绿篱带
4.2.2 绿化带
4.2.3 道路
4.2.4 房屋
4.2.5 库房
4.2.6 生产设施
4.2.7 喷灌设施
4.2.8 排水系统
4.2.9 积肥场
4.2.10 育苗机械、工具
4.2.11 物候气象观测
4.2.12 实验设施
5 技术管理
5.1 技术队伍配备
5.2 编制作业设计
5.3 育苗树种
5.4 播种苗
5.5 换床苗
5.6 切根
5.7 编制物候谱
5.8 科学实验
5.9 土壤管理
5.10 土壤改良
5.11 喷灌技术要求
5.12 资料归档
5.13 总结
6 作业质量
6.1 苗圃土壤
6.2 施肥
6.3 整地碎土
6.4 作床
6.5 作垄
6.6 播种苗
6.7 移植苗
6.8 除草
6.9 病虫害防治
6.10 起苗
6.12 苗木调查
6.13 苗木越冬
6.14 苗木包装
7 苗木质量和产量
8 经济管理
9 苗圃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