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共有林木种苗管理机构 14 个,共有工作人员 156名,其中:市级管理机构 1 个,人员编制 14 名;县级管理机构 13 个,人员编制 142 名。6 个县区有独立种苗机构,7 个县区种苗站属合署办公机构。近年来,延安市林木种苗站共完成苗木新培育面积 2904.8 亩,新培育各类苗木 3302.3 万株。留床苗木面积 46826.3 亩,留床苗木数量 17857.2 万株,绿化大苗培育34262.1 亩,绿化大苗 10359.7 万株;飞播造林 45012公斤,种子质量均达到国标Ⅱ级以上(含Ⅱ级)。
延安市林木种苗工程建设快速推进。顺利完成了桥山、宜川油松和富县文冠果良种基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了宜川县 200 万株油松和富县 70 万株文冠果林木良种培育任务;完成了宝塔、子长、宜川三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业务用房维修建设任务;开展了延川、延长、甘泉等县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业务用房维修建设工作;完成了志丹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业务用房维修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完成了宝塔、延长、甘泉(油松和油用牡丹)、黄龙、黄龙山、桥山林木良种培育任务。桥山国家级油松种质资源库和黄龙山辽东栎、核桃楸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保障造林绿化用种用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先后对黄龙县春季造林现场、育苗基地及核桃建园和宝塔区南川育苗良种基地、森宇良种繁育有限责任公司苹果苗基地、黄延新高速公路山体两侧迎川面绿化造林现场进行了苗木质量监督抽查,对存在问题要求被查单位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做了相应的整改。
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扎实推进依法治种。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培训班,专门购买了1000 余套新《种子法》书籍,发放给各县区,由各县区全面展开新《种子法》宣传工作;向市民发放《种子法》宣传彩页 5000 份,提升了新《种子法》的社会知晓率。
严厉打击制售伪劣林木种苗和侵权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突出春季重点绿化工程、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采取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突击行动等,仅 2017 年出动执法人员 150 多人次,检查各类苗木生产经营场所 230 多家次。
指导桥山国家油松良种基地完成全同胞育苗 1 万袋,单采单育家系苗木 5 万袋,种子元混合苗木 5 万袋,为继续营建全同胞子代测定林、半同胞子代测定林和示范林做好苗木准备。
延伸产业链条 推动种苗产业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和《陕西省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化村建设,高标准制定延安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产业布局,指导、引领全市苗木花卉产业快速发展。到 2020年底,全市发展苗木花卉总面积达到30万亩,综合年产值突破 60 亿元,建成精品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园6个、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县(区)2 个、重点花木文化示范基地 2 个,将延安市建设成为陕北的苗木花卉选育、生产、交易中心。结合“苗木花卉+旅游”“苗木花卉+康养”等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苗木花卉产业跨越发展。
加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示范区、陕西省苗木繁育中心合作,借力引智,重点对适合陕北地区生长的经济林和花卉、优良树种以及油用牡丹进行研究,强化产业科技支撑。建设专家库、选育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花农技术培训、基地和园区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鼓励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促进产业向精品、高端、稀有方向发展。为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按照《种子法》的要求建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凡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必须持有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林木种苗应当附有标签做到标签内容和销售的种苗相符。
加大对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杨凌农高会、西交会等平台,宣传推介苗木产品。在苗木产业集聚区策划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易会、展示会,组织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商务展会、交易会。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延安市林木种苗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