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丹东市苗木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种苗,以保障经济林工程高质高效开展,丹东市林业局种苗站近日就经济林种苗监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严格经济林树种种苗、穗条质量监管工作。由于今春全市经济林树种种苗供应时间集中、数量庞大、验收交接地点分散及涉及主体众多,工作难度较大,掺杂假劣的经济林树种种苗流入的风险大,各地要组织人员力量,严格措施,加强监督,确保经济林树种种苗、穗条质量。
二是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经济林树种种苗违法行为。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林树种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确保本地经济林树种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对涉及生产、经营假劣经济林树种种苗等违法行为的线索,要立案调查;对确经查实的生产、经营假劣经济林树种种苗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彻查假劣经济林树种种苗源头、去向,并责令收回、向流入地通报等,防止假劣经济林树种种苗流入工程项目。
三是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开展经济林树种种苗监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及改正情况以及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经济林树种种苗等违法行为政务信息,要通过政务公示栏、网站、地方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示。要设立并公示经济林树种种苗质量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经济林树种种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经济林树种种苗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关系到丹东市经济林树种产业可持续发展,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经济林种苗树种质量安全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和监督制约机制;另一方面,要组织种苗站、产业办、森防站、纪检监察各单位联合执法,共同做好经济林树种种苗监管、采购、验收及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