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掌握《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6月24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海金带队赴绵阳、广元市开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调研。省林业厅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绵阳市经开区华欧油橄榄公司、三台县梓森园林种苗有限公司、江油市三合天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市华虹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国营苗圃、青川县国营三锅苗圃等地,实地查看了苗木生产经营现状、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情况,并与两市人大、人大农委、林业、财政、工商、编办及部分苗圃、种苗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征求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绵阳、广元市在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条例》施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了相关解答。调研组指出,一是要继续加强《种子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刻认识林木种苗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切实抓好林木种苗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大种苗投入力度,重点扶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选育、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三是要建立健全市、县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落实林木种子管理和执法监督所需经费,加强林木种苗管理队伍建设。四是要强化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行政执法职责,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加强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五是要继续抓好《条例》实施情况调查研究,认真收集整理各地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下一步修订《条例》提出合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