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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举办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活动

媒体:广东林业  作者:代欣  林冉
专业号:广东种苗 2015/12/7 8:49: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引导和帮助广大林农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保护生态的法治观念,12月2日,省林业厅在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举办以“法治惠林区,绿色促发展”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活动,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彭尚德出席活动启动仪式并作讲话。
    彭尚德指出,“十二五”以来,我省坚持“依法治林、生态立林、改革强林、创新兴林”的发展战略,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七五”普法的开启之年。“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建设现代林业强省的战略机遇期。新形势下,提升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离不开林业法律法规保障,此次活动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引导和帮助广大林农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保护生态法治观念的具体举措。要通过送法下乡,既将林业法律法规普及到群众中去,同时也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为我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本次活动由省林业厅主办、清远市林业局、清新区人民政府、清新区林业局和石潭镇人民政府承办,采取摆摊设点形式,在林业法律法规、营造林政策、生态公益林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林地林木流转、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林木种苗和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向广大林农提供咨询服务。活动举行了送法下乡赠书仪式,共发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出展牌10块,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接受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政策法规处 代欣,政务中心 林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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