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晋城市林业局 作者:晋城市林业局
专业号:山西种苗
2017/5/12 9:04:15
为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提高种苗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晋城市林业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深入国有苗圃、造林现场和规模较大的苗木生产单位,开展林木种苗联合执法行动。
林木种苗质量是关系到造林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晋城市林业局从三方面着手,保证全市造林工程安全。一是采取现场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二是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工作持续化、常态化,监督其依法生产经营。三是在工程造林设计与施工中,严格按照造林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做到无“四证一签”的工程不验收,确保林木种苗质量。
此次执法行动共检查苗木生产经营单位27个,抽查工程造林苗木质量7处,主要涉及特色经济林、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和植被恢复等四项工程。结果显示,工程用苗全部能按工程造林设计的苗木质量标准执行,生态林苗木质量规格多数超出设计苗木质量标准的30%以上。外调的经济林种苗来源清楚,均可追溯。全部工程造林用苗“四证一签”齐备,未出现苗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此外还对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林木种质资源,经营、推广、应用未经审定(认定)的林木种苗和无引种试验成功证明调用林木种苗,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以及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和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