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始终把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落实陆生野生动植物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职责,持续夯实保护生物多样性根基。目前,全区脊椎动物5纲30目87科471种,野生植物130科645属109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7种、植物26种。全区共有林木种质资源71科184属636种(包括69变种21变型),其中裸子植物7科15属33种,被子植物64科170属603种。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中,濒危(EN)2种、易危(VU)5种、近危(NT)4种、无危(LC)6种、未列濒危等级3种。全区共普查发现外来入侵物种4大类41种,其中动物16种,病原微生物3种,植物22种。
宁夏林草局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协调自治区有关单位,先后编制了《宁夏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送审稿)》《宁夏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实施的意见》《林长巡林巡草制度》《宁夏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序推进创建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持续开展“清风”“网剑”“绿盾”“候鸟保护”“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等行动,及时打击整治危害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违法行为。2020至2022年,累计投入近1.3亿元用于全区14个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探索了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和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的有效途径,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有力举措,促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下一步,宁夏林草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讲话精神为指引,持续宣传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政策,提升公众和社会整体保护意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复原力。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建立联合执法和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网剑”行动等打击整治危害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多部门协同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指导建设沙坡头、六盘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重点保护植物保护小区10处,建立古树名木等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进程。实施贺兰山雪豹种群重建、六盘山华北豹科研监测项目,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研究能力。制定野猪等致害野生动物种群调节措施。采取种群调控、预防控制、合理补偿、调整种植结构、兼顾利用等措施开展野猪、岩羊危害综合治理,积极稳妥做好野猪致害农作物补偿工作。建立全区外来入侵物种和疫源疫病防控协调机制,开展苹果蠹蛾、黄花刺茄等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治理,解决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重大问题。开展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物种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在平罗湿地、中宁天湖、青铜峡库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动开展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检测,高效测报疫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