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3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林造[2013]1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种苗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住林木种苗质量关,区种苗站联合森防检疫站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近日开展集中了林木种苗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几种违法行为: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超范围无证生产、经营种苗,(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假冒、制售假劣种苗的违法行为。开展苗木品种、来源、调查;未按规定乱引滥繁;虚假广告;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盗用、仿冒授权品种。同时督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的林木种苗档案建立、完善、管理情况。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苗木生产、经营户所经营的苗木标签普遍存在标签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个别苗木经销户没有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区外调运的苗木个别经营户没有办理《苗木检验证书》,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种苗执法人员现场为他们讲解规范、完整填写标签内容,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发放《种子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汉、维宣传单500余份,使苗木经销户加强了懂法、守法和合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了苗木生产、经销户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