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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产销:痛点在哪?升值在哪?

媒体:林业平台  作者:林业平台
专业号:种苗资讯 2017/5/9 9:12:43

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花卉苗木产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生产规模迅速扩大,随之刺激了更多的农民和其他各行各业的人士,不断加入到苗木的生产行列中来。如今,如何从多个方面着手保障苗木行业的稳健发展已变得至关重要,而这些都不得不从当前产业的发展特点和存在问题分析起。

发展特点

特点一:林业建设推动种苗产业迅速发展

近些年我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超常规发展,使得苗木产业迅速崛起,全国育苗面积迅速扩大,苗木生产总面积和产量大幅度增加。

究其原因,首先是各级政府重视林业生态和城市环境建设。其次,新品种层出不穷,优良品种推广加快,栽培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促进了苗木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农业生产粮、棉、油价格走势过低,也促使了苗木业的大发展。

特点二:民营苗圃成为苗木产业的主力

在过去,我国苗木行业一直是国有苗圃独领风骚,随着民营苗圃迅速发展,大批农户及其他行业人员加入种苗生产行列,如今民营苗圃已经成为苗木产业的主力。

民营发展苗木有很大优势,如劳动力成本低、投资相对少、经营方式灵活、生产结构便于调整等。且个体经营者大多信息广,接受新事物快,与科研部门联系多,积极寻求新技术、新品种,苗木销售灵活。相反,一些国有苗圃由于体制落后,市场观念不强,经营不善。

特点三:经营品种数量快速增加

随着生产者不断从多渠道引进树种,加上林业科研部门育种、推广新品种,以及乡土、稀有树种的广泛应用,目前市场上生产经营的品种越来越多。

特点四:区域化生产、集约性经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不少地区区域化生产、集约性经营逐步走向正规,更趋科学合理。如山东土壤含盐量较高的东营、滨州市,以培育绒毛白蜡、柳树为主;菏泽、聊城市则集中发展杨树、泡桐、国槐和臭椿等。不少地区,苗木产业相对集中于某一区域或某些乡村,便于管理,并容易形成苗木市场,利于销售。

特点五:信息传播加快

随着各类苗木交易会、信息交流会的逐年增多,大大促进了种苗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交流,人们的市场观念增强,经营理念日趋成熟,加上媒体的宣传、报道,以及网络、移动互联网等行业平台,人们获得的信息量大增,在新品种的引进、种苗购置、苗木交易等方面都逐渐变得理智、成熟。

存在问题

问题一:发展规模不宜继续扩张,应调整种植结构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统计的数字及有关方面的报道,现在全国苗木生产面积已具有较大规模,苗木存圃量大得惊人,特别是一二年生小规格苗木占总量的近一半。

这些小苗木不仅在短时间内不能出圃,还要移植、扩繁到3 倍以上的土地面积上。大规格苗木虽然稍有空缺,但经过地区之间的调剂或降低一点使用规格,基本供需平衡。由于新品种的增加,苗木培育技术的提高,苗木生长迅速,产量增加很快,大约三五年时间,常用大规格苗木基本供应充足,不宜继续扩大种植面积。20世纪末的砍树、烧苗的现象仍历历在目,历史的悲剧不应重演。

要着眼于对当前苗木种植结构的调整,压缩常规小苗木的生产,增加大规格苗木的扩繁,注重苗木的质量,减小密度,加快培育高质量、大规格的苗木。

问题二:生产品种大同小异,苗圃缺乏特色

受传统种植观念的影响,“人家种啥我种啥”、“什么赚钱我种什么”的现象非常普遍。

首先,新品种热一阵风。例如曾经的杨树热,家家户户育杨树苗,杨树苗过剩之后,又出现了金丝垂柳热、黄金槐热、美国红栌热等,新的品种风光转瞬即逝。其次,常规苗木随风倒。过去法桐、白蜡大规格苗木由于需求量较大,人们都不约而同地发展。结果眼下很多小苗积压存圃,卖不动。再者,生产品种雷同,缺乏特色。苗圃面积虽然大小不一,但经营品种别无他样。

由于苗木生产时效性强及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人们在同一年种植相同的品种,势必造成同品种苗木出圃、销售时间也大体一致,结果卖苗时,“人家有啥我有啥”,“人家不赚钱我也不赚钱”。

今后应在种植品种选择上,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人家不种啥我种啥”,“什么不赚钱的时候我种什么”。将来厂矿企业、居民区、公园的绿化美化,都是根据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建筑物等不同特点选择树种,因此,品种要丰富多彩,富有特色。

问题三:管理粗放,苗木质量亟待提高

由于近些年加入种苗行业的新手增多,大多数人不懂栽培,对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不甚了解,只注重信息的获得和品种的选择,而不能因地制宜地发展苗木。

有的将苗圃地选在贫瘠土壤、盐碱或涝洼地上;有的选择树种不当,在沙土或沙壤地上栽植常绿树种,起苗时无法带土坨;有的栽植密度过大,苗木的生长空间太小,加上肥水管理不当,苗木生长比例失调,致使合格苗出圃率低;有的不进行整形修剪,不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干型、冠形不良,商品苗质量差,优质苗出圃率低,直接影响了经济收入。

问题四:缺乏统一标准,营销误区太多

目前,全国园林绿化苗木生产还没制定出统一、适用的质量标准,这给苗木生产、销售、质量检收等增加了难度,同时也使不良经营者有机可乘。例如,不同规格树种的根幅、土球直径,调运期间根系的保护措施,验收苗木时测定直径的位置,干型、冠形的标准等,盲点太多。由于统一的苗木产销标准没有出台,在苗木生产、经营中,无法按照需求单位对苗木规格、质量的要求制订生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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