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日前召开全面加强候鸟等鸟类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当前全省候鸟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部署全面加强候鸟等鸟类保护专项治理工作。
广东是国际候鸟迁飞的重要通道。据统计,全省历史记录有野生鸟类584种,其中具有迁徙属性鸟类412种,占70.5%,包括中华秋沙鸭、小青脚鹬、黑脸琵鹭、黄胸鹀等23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冬春季是鸟类迁徙和集群活动的主要季节,也是非法猎捕、交易和经营利用的多发时期。10月以来,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执法监管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采集、人工繁育、出售、购买(收购)、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食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会议指出,要切实做好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把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强化鸟类保护列入重点工作内容,以林长制督查考核、平安建设考评为抓手,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格局。
要全面落实巡护看守责任,坚决从源头上防范盗猎候鸟行为。11月15日,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各地要立即制定行动方案,部署开展综合整治,围绕本辖区内迁徙候鸟等鸟类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区域,逐点确认巡护责任,并落实到具体责任机构、巡护人员与责任领导,进一步组织收缴、清除鸟网、陷套、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的专门行动,常态化开展“清网清套清夹”。
要加强部门协调,深入开展全链条综合整治。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协调机制作用,严查花鸟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食用鸟类及其制品的利益链条。要敢于较真碰硬,对于发现查实的违法犯罪所在地,要严肃查处,涉及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的,该问责的问责,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该立案的立案。
近期,广东省林业局将联合派出工作组,适时抽查督办各地候鸟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发生大案要案或者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活动持续高发的地方,将运用考评、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推动其加强执法工作;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进行约谈或通报;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