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地方政府扶持行洪区种树泄洪后导致万亩苗木枯死》的新闻在各大媒体疯狂转载,引起业内人士关注。据悉,今年夏天河南新乡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牧野区苗木基地种植户接到通知要在苗木基地泄洪,他们毅然支持,近万亩苗木花卉因行洪而被淹没致死,洪灾过后种植户希望当地政府进行赔偿,但当地镇政府以蓄滞洪区禁止种植高秆作物等理由,拒绝赔偿。
对于苗木种植户,他们为救灾毅然同意行洪,基地苗木却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几年的辛苦劳作也付之东流,向政府申请的赔偿也是遥遥无期。那么他们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据国家林业局数据统计,2007-2012年我国绿化苗木种植面积平均增长率7.71%,2013年我国绿化苗木种植面积约79万公顷,2017年预计达到103万公顷。对于近年来我国花木行业发展之迅猛笔者对此感到由衷的欣慰,但是,发展的同时也不得不去正视一些问题。
我国的花木行业,历来就被认为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效益、高风险产业,而我国又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一旦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极有可能导致多年的盈利全部赔进去甚至破产、返贫。就像河南新乡苗木种植户因天灾所蒙受损失的这个问题,这绝不是个例,对于众多的苗木从业者来说在未来的某一天也极有可能遭遇同样的问题,那到底该如何更好的保障苗木种植户的切身利益?
据了解,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对有关于花木方面的保险还是比较少的,大部分苗农也没有保险意识,即便是一些有保险意识高的苗农,因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保费偏高,苗农又觉得不划算,也不会轻易投保,所以一旦遭遇灾害,苗农只能够自己承受损失。造成这种局面的很重要原因就是花木行业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三高”特征,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推出花木险同时也存在着高风险,所以一般商业保险公司对花木保险只能望而却步。
2007年,由人保财险义乌支公司和浙江省义乌市林业局共同推出的政策性苗木花卉保险对于花木保险做了一次有意义的尝试。该险种对台风、雪灾、雹灾、冰冻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等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苗木保险费率为1%,花卉保险费率为3%,保费个人自负40%,政府补助60%。
据统计,自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以来,因雪灾、冻害、暴风、冰雹、雷雨等原因,义乌市共受理苗木花卉保险理赔17宗,受害苗木10147株,受害树种主要有香泡、桂花、无患子、杜英、香樟、灯台树、紫薇、广玉兰、红玉兰、红肉蜜柚、含笑等,损失额183.48万元,理赔123.49万元。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政策的扶持下,花木保险还是有市场的,可以为苗农的切身利益提供保障,为花木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但从目前花木产业现状来看,这样的政策性保险还只能出现在地方财力雄厚且重点发展花木产业的地区.。不过随着我国花木产业进一步发展完善,相信未来花木险肯定会大面积的推广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