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种苗站清权、简政放权后共保留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全部按照规定建立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行政审批环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葫政办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依据等内容,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市没有行政审批投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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