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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种苗简报20100316

媒体:原创  作者:国家种苗网
专业号:国家种苗网 2012/10/23 15:25:11

种苗简报

第2期

重庆市林木种苗站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

认真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深入开展种苗专项行动

2011年3月15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召开了全国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兴华、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杜士才及造林处、科技处、政法处、森林公安局、市林木种苗站等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副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级林业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执法行动、规范种苗生产秩序、推动林木种苗产业化等方面所做出的成绩,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打击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会后,杜士才总工程师立即召集参会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和我市森林重庆建设的具体情况,就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专项行动,确保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邀请新闻记者到基层采访,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成效。收集相关图片、资料制作展板,参加市里4月份组织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展览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督促各区县认真落实《重庆市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违反《种子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植物新品种条例》、《林木种苗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市林业局将组织造林处、科技处、政法处、森林公安局、种苗站、森防站等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执法行动督导组部分区县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大型花卉市场和种苗市场开展一次检查。市种苗站结合春季育苗、造林用苗情况,加大对林木种苗尤其是油茶种苗质量的抽查力度,确保苗木质量。

四、全面服务森林重庆。紧紧围绕森林重庆建设目标,针对各地在树种选择、种苗培育、苗木调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技术服务的力度,指导各地科学选树(苗),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对不适宜的要予以制止。特别是在林木品种引进上注意其抗逆性、适应性,做到科学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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