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这类病毒原本存在于野生动物身上,把它们引到人身上的祸源,与一些人管不住自己的嘴——乱杀、乱吃野生动物有直接关系。
根据武汉卫健委的通报,头一批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人,都与武汉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调查显示,此前在海鲜市场中有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现象。多家野生动物交易商铺公开售卖竹鼠、狗狸獾、果子狸等几十种野生动物。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从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的585份环境样本中,检测到33份样品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并在阳性环境标本中分离病毒,提示该病毒来源于华南海鲜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
错误观念下的野味饕餮
这并非第一次由野生动物交易、食用引发的疫情。
2003年,SARS疫情,最早出现在广东的11个病例多数都有与野生动物接触的历史,包括运输者、交易人员、餐馆厨师以及服务员。同一时期,科研人员在广东野生动物市场的果子狸体内分离和检测到了SARS病毒。
17年过去了,新型冠状病毒追根溯源依然指向了野生动物的交易与食用。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然而,禁令之下,仍有一些商家顶风作案。
1月28日,湖北咸宁查处一个地下非法野生动物经销点,现场依法收缴麂活体1只、死体1只、皮9张、鼬獾活体1只、黄鼠狼皮1张。
1月29日,在广州一农贸市场里,依然有人偷偷出售竹鼠、山鸡、蛇等野生动物。
1月31日,位于南澳街道海港路42、44号的深圳市大鹏新区名顺海鲜档海鲜池摆放有2只鲎,属于广东省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目前已立案调查。
……
1月3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强化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并重点围绕六方面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很多人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吃‘野味’。”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长、研究员冉景丞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人们都迷信所谓自然野生,认为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比人工养殖的要好,认为野生动物稀奇所以大补,甚至把能吃到野生动物看成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正是因为这种错误的认识导致了偷猎和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时有发生。”
相关调查发现,国内有53种蛇被端上餐桌;由于无节制食用,亚洲90种淡水龟中3/4受到生存威胁;过去10年,超过100万只野生穿山甲被猎捕。
其实野生动物的口味并不好。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专家委员会委员阮光峰表示,野生动物的口感普遍较差,因为它们的肌肉纤维更发达,肌间脂肪更少。而且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多数情况下和养殖动物也没有什么本质差异。
“很多人吃野生动物是为了获取其食疗价值。比如,认为吃蝙蝠可以滋阴壮阳,但这其实完全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没有科学依据。”阮光峰说,还有人称“吃穿山甲可以通乳”,但实际上穿山甲的鳞甲只是角质化的皮肤附属物而已,它的主要成分为β-角蛋白,和我们人类的毛发、指甲等成分没有本质区别。科学家测定发现,穿山甲鳞片中各氨基酸组成和我们常吃的猪蹄没有显著差异。
野生动物不仅在营养上没什么优势,吃了还可能致病。“人类历史上夺走近2500万欧洲人生命的黑死病,祸首就是来自野兔、旱獭的鼠疫;导致SARS的冠状病毒源自蝙蝠,并以果子狸为中间宿主;类似的还有埃博拉病毒、艾滋病等等。”阮光峰说,虽然吃的时候烧熟、煮透可以杀死绝大多数微生物,但在捕捉、运输、储存及销售过程中,相关人员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动物活体或冻货,依然有很大的概率被各种细菌、病毒感染。因为这些野味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检疫,一旦携带可传染人的病原体,后果不堪设想。17年前的SARS,今天的新型冠状病毒,都是惨痛的教训。
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还有待完善
让今天的教训不再上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公众对立法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的呼吁,其实部分诉求已经在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得到了体现。”甘肃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史玉成说,比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十一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二十七条);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十五条)。
但是,他同时指出,现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也存在一些缺漏和不足。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因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引发的重大公共安全和公共健康事件及其应对未做任何规定;对三类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之外的其他野生动物贸易和食用可能引发的后果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且与《传染病防治法》衔接不足;《刑法》规定的“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对行为人的行为带来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后果预设不足等。
史玉成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应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对象,把可能引发病毒传播的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明确规定因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引发病毒传播甚至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法律责任;实现与《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的充分衔接。
监管落实不到位是另一个软肋
法律的不完善只是一个方面,“反观引发这次疫情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主要的问题还在于法律规定没有得到严格的落实。”史玉成说,网上一张广为流传的华南海鲜市场“野味报价表”显示,该市场中交易的野味名单中有些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明显属于现行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报价表中有些属于“三有”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需要有严格审批和检疫程序方能售卖,该市场成为病毒传播的源头区,只能说明审批和检疫程序形同虚设。
冉景丞指出,今后要加强对野生动物买卖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管局要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进行认真的核实梳理,要区别对待非法来源与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规范运营标准。林草部门要对自然界中的陆生野生动物加强监测,了解野生动物的活动情况,以及疫源疫病的情况,加大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管,以及利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进行农村扶贫脱贫的引导和技术指导。公安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捕猎、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严惩。
“多方合力,这样才能够保证社会的安宁,保证野生动物资源不受破坏,也保证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和谐健康发展。要减少人与野生动物的直接接触,保持安全距离。对动物园、野生动物园里可能有的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城市管理、文化等部门要严格监管,斩断一切可以传播人畜共患病的渠道,这样才能够保证动物疫病不向人传播扩散。”